索?引?号: | 1312312345/2018-32520 | 发布日期: | 2018-10-25 | 公开范围: | 长期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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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发布机构: |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| 所属主题: | |
文号: | 信息时效期: | 公开责任部门: |
11月10日起湖南省全面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
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更改
10月24日,从全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上获悉,从11月10日起,湖南省将全面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直接取消、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?#20449;怠?#20248;化准入服务?#20154;?#31181;方式实施改革。
“证照分离”改革是指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、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审批权的改革;采用?#23454;?#31649;理方式将许可类的“证”分离出来,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,从而解决“准入不准营”问题。今年5月,经省政府批准,我省在14个国家?#23545;?#21306;开展了“证照分离”改革试点,成效明显。
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?#21335;?#20851;指示精神,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《湖南省全面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决定,从11月10日起,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推动“照后减证”,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减少一半以上;同时,大力开展跨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、协同监管和联合奖励机制,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。
(文/奉永成)